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,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,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,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。雙方不得約定試用期,不能通過勞務派遣形式用工,不適用帶薪年休假、加班加點、醫療期、社會保險(非全日制僅需參加工傷保險)等規定。(射陽人才網)